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甜菜为原料生产的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方糖和冰糖等。
2 术语和定义
2.1 原糖
以甘蔗汁经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离心分蜜制成的带有糖蜜、不供作直接食用的蔗糖结晶。
2.2 白砂糖
以甘蔗或甜菜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和分蜜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蔗糖结晶。
2.3 绵白糖
以甜菜或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分蜜并加入适量转化糖浆等工艺制成的晶 粒细小、颜色洁白、质地绵软的糖。
2.4 赤砂糖
以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带蜜的棕红色或黄褐色砂糖。
2.5 红糖
以甘蔗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后,直接煮制不经分蜜的棕红色或黄褐色的糖。
2.6 方糖
由粒度适中的白砂糖,加入少量水或糖浆,经压铸等工艺制成小方块的糖。
2.7 冰糖
砂糖经再溶、清净处理,重结晶而制得的大颗粒结晶糖。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 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
滋味、气味 | 味甜,无异味,无异嗅 | |
状态 |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潮解,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不溶于水杂质*/(mg/kg) ≤ | 350 | GB 15108 |
·仅适用于原糖。 |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3.5 生物指标
螨:不得检出。检验方法见附录 A。
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 的规定。
附 录 A
螨的检验方法
取食糖250g 放入1000mL 的锥形瓶中,加20 ℃~25 ℃的分析实验室用水至瓶的三分之二处,用 洁净的玻璃棒不断搅拌至充分溶解,补充20℃~25 ℃的分析实验室用水至瓶口处,不使水溢出为止。 用洁净的玻片盖在瓶口上,使玻片与液面接触,静置15 min 左右,取下镜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