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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1   

本标准适用于食醋。

2  术语和定义

2.1   

单独或混合侧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

2.1.1  

单独或混合使用糯米、大来   光或     庭度添加食糖等辅料制成的食醋。

 

3  技术要表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得合相应的食品  地相在关题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有合表一的规定。

 1  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2 mL试样置于25 mL具塞比色管中,加水  至刻度,振摇,观察色泽。取30 mL试样置于

50 mL烧杯中观察状态。用玻璃棒搅拌烧杯 中试样,品尝滋味,闻其气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尝味不涩,无 异味

状态

不混浊,可有少量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 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理化指标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乙酸计)/(g/100 mL) 食醋

甜醋

 

 

3.5

2.5

 

GB/T 5009.41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³

1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0

10²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冰乙酸(又名冰醋酸)、冰乙酸(低压羟基化法)不可用于食醋。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  规定。

 

4  其他

4.1  预包装食醋的标签应标示总酸含量,产品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食醋”或“甜醋”字样。

4.2 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4.1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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