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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1 范围

标准适用于酿造酱。

本标准不适用于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

2.1 酿造酱

以谷物和(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制成的半固态的调味品,如面酱、黄酱、蚕豆酱等。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谷物、豆类应符合GB 2715 的规定。

3.1.2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感官要求

 

  

  

   

滋味、气味

无异味,无异嗅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状态,闻 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霉斑、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理化指标

 

   


  

   

氨基酸态氮/(g/100 g)

0.3

GB/T 5009.40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  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3.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5.2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最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²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2执行。

 

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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