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州、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食晶磁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不适用于食用油脂蒯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植物原油
以食用植物油料为原冠 测取的用工加工食用独物油的不直按食用的原料油。
2.2 食用植物油
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康油为质种制成的保角油脂
2.3 食用植物调和油
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正两征图配制成的 食用油指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食用植物油料应符合GB19641 的规定。
3.1.2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1.3 浸出使用的抽提溶则应符合CB1886.52 的要求及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
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在自然光下观察 色泽。将试样倒入150 mL烧杯中,水浴加热 至50 ℃,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用温开 水漱口后,品其滋味 |
滋味、气味 |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 其他异味 | |
状态 |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 来异物 |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检验方法 | |||
植物原油 | 食用植物油 (包括调和油) | 煎炸过程中的 食用植物油 | |||
酸价(KOH)/(mg/g) 米糠油 棕榈(仁)油、玉米油、 橄榄油、棉籽油、椰子油 其他 | ≤ ≤≤ |
25 10 4 |
3 |
5 |
GB 5009.229 |
过氧化值/(g/100 g) ≤ | 0.25 | 0.25 | — | GB 5009.227 | |
极性组分/% ≤ | 27 | GB 5009.202 | |||
溶剂残留量*/(mg/kg) ≤ | 20 | GB 5009.262 | |||
游离棉酚/(mg/kg) 棉籽油 |
≤ |
200 |
200 | GB 5009.148 | |
注:划有“—”者不做检测。 | |||||
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
3.4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
3.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14880 的规定。
4 其他
4.1 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
4.2 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
4.3 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4.4 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可以注明产品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的名称和含量(占总脂肪酸的质 量分数),格式和要求按附录 A 操作。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食用植物调和油脂肪酸组成标签格式和要求
A.1 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标签格式
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组成标签格式见表 A.1。
表 A.1 脂肪酸组成标签格式
脂肪酸组成类别 | 脂肪酸名称 | 含量 |
饱和脂肪酸 | 棕榈酸(C16:0) | % |
硬脂酸(C18:0) | % | |
花生酸(C20:0) | % | |
山嵛酸(C22:0) | % | |
单不饱和脂肪酸 | 棕榈油酸(C16:1) | % |
油酸(C18:1) | % | |
二十碳烯酸(C20:1) | % | |
芥酸(C22:1) | % | |
多不饱和脂肪酸 | 亚油酸(C18:2) | % |
亚麻酸(C18:3) | % |
A.2 食用植物调和油中脂肪酸组成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脂肪酸组成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见表 A.2。
表A.2 脂肪酸组成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项 目 | 含 量 | 检验方法 | 允许误差范围 |
脂肪酸 | ≥10% |
GB 5009.168 | 85%~115%标识值 |
2%~10% | 50%~150%标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