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moulds and yeasts)的计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2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2.1冰箱:2℃~5℃。
2.2恒温培养箱:28℃+1℃。
2.3均质器。
2.4恒温振荡器。
2.5显微镜:10×~100×。
2.6电子天平:感量0.1g。
2.7无菌锥形瓶:容量500mL、250mL。
2.8无菌广口瓶:500mL。
2.9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
2.10无菌平皿:直径90mm。
2.11无菌试管:10mm×75mm。
2.12无菌牛皮纸袋、塑料袋。
3培养基和试剂
3.1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见附录A中A.1。
3.2孟加拉红培养基:见附录A中A.2。
4检验程序
霉菌和酵母计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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