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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21-2003 食用盐卫生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海水、地下岩(矿)盐沉积物、天然卤(咸)水获得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经加工而成的食用盐,不适用于低钠盐。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13食品中钢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3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5009.42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指标要求

3.1感官要求白色、味咸,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 2721-2003 食用盐卫生标准(图1)GB 2721-2003 食用盐卫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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